【来源:泉州晚报】
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可以随意贩卖吗?显然是不行的!山东省某医院医务工作人员赵某某将管制精神药品卖到泉州,案发后,洛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赵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并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泉州网4月3日讯(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许传凤)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可以随意贩卖吗?显然是不行的!山东省某医院医务工作人员赵某某将管制精神药品卖到泉州,案发后,洛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赵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并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法院介绍,赵某某系山东省某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因病在其工作的医院挂号,经医生诊断,开取某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服用。2023年1月16日,赵某某明知网友张某某向其购买前述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是用于代替大麻吸食,仍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将该盒药品卖给张某某。
之后,按照双方的约定,赵某某通过快递邮寄,将药品快递到张某某指定的位于洛江区的某快递柜。后该盒药品于同年1月18日被洛江公安分局民警缴获。同年2月22日,赵某某在山东省某医院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赵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法院一审判处赵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违法所得。
法官介绍,近年来,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一些贩毒、吸毒人员转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医疗用麻精药品作为毒品“替身”,毒品犯罪呈现出从传统毒品到新型毒品转变、从社会层面向医疗行业渗透等新态势。在这起案件中,赵某某身为医务工作者,明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被滥用极易形成瘾癖,兼具药品与毒品属性,仍向吸毒人员贩卖牟利,其行为违背职业操守,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致使医疗用精神药品流入涉毒渠道,社会危害大。法院依法对其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刑,并处以罚金,彰显了法律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震慑类似犯罪行为。对于推动强化麻精药品源头管控、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 林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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