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不能坐以待毙。
我打开楚峰的电脑,找到了他说的“赞助合同”。
那份所谓的合同,简单得像一张废纸。
甲方楚峰,乙方孟瑶。
甲方自愿赞助乙方三十万元用于艺术创作,不求任何回报,只希望乙方能坚持梦想。
落款处,只有楚峰一个人的签名。
这根本不是合同,这是一张赠予书。
我气得浑身发抖,立刻打车去了孟瑶工作室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