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市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一、举报对象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