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医疗保障局关于清退死亡人员
及其他停止享受医保待遇人员个人账户
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集中清退全旗终止享受医保待遇人员个人账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参保人发生死亡、出国定居等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规定办理终止参保业务。
二、办理方式
自通知之日起,请相关人员、单位经办人或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信息、死亡参保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等,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个人账户清退业务,没有继承人或逾期未办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将个人账户进行清退。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办理地点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伊金霍洛旗医保窗口。
五、咨询电话
0477-8582258
伊金霍洛旗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医保个人账户清退手续应办未办人员名单
来源:伊金霍洛旗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