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媒体反映,在雁塔区南三环西段与子午大道交汇处,一则售房广告上写着“购房送书包”的宣传标语。“楼盘广告怎么能把买房和上学捆绑到一起?”群众对此表示质疑。
现场受访群众:楼盘销售和学位挂钩
在南三环西段与子午大道交汇处的跨线桥南北两侧,西西新闻记者看到醒目的宽幅广告。广告语醒目大字展示:购房送书包、百米直达西安湖滨学校等字样。
现场一位市民王女士说,据她了解,该楼盘一套房下来最少也得200多万,别的开发商送车送房,送书包从字面上理解,应该就是送学位,销售行为和学校挂钩进行的。还有现场受访市民表示,这个楼盘位于长安区,靠近西安湖滨学校和长安公园。
(万景·荔知里的户外售楼广告)
销售人员:送学校学位,还送学费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万景·荔知里,咨询该楼盘“送书包”活动的相关信息,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购房送书包”活动,指的是赠送西安湖滨学校的学位加学费,学费可选择小学六年或初中三年。
工作人员另外表示,万景·荔知里楼盘的开发商是西安万景美奂置业有限公司,西安湖滨学校是由该开发商参与投资建设的。
法律人士:房地产广告不得与“入学”事项挂钩
记者走访过程中,因该广告牌位于南三环西段与子午大道交汇处的跨线桥南北两侧,雁塔区电子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称,南三环以北属于其管辖范围,售房广告牌所处位置需要核查。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则表示,售房广告牌所处位置不属于该辖区管理。
有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在房地产广告中标注或暗示房源为学区房、学位房,对业主购房后可入读某学校所承诺的明示或暗示的行为,都违反了广告法。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予以取证、调查核实该楼盘广告涉及教育入学的相关情况。(记者:李秉琨)
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