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组织专职纪检委员是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延伸,是纪检监察工作在基层的探头。充分发挥专职纪检委员作用,对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
一、国有企业专职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概况
专职纪检委员是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在正风反腐上具有天然优势,能够对国企党员干部开展近距离监督,尽早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近年来,部分国有企业党委积极探索建立专职纪检委员队伍,组织实施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具有企业特色的监督体系建设。通过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加强指导、强化考评,构筑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延伸纪检监察视线,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发挥专职纪检委员作用上存在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与激励机制缺失
1.统筹管理不够。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实行派驻改革,企业层面尚未明确专职纪检委员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日常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指导等方面的措施不多,专职纪检委员工作统筹力度不够、归属感不强。
2.职责不够清晰。部分国企党委未能明确专职纪检委员工作职责,针对工作方式和权限、履职保障等内容尚未细化,缺乏业务指导和统筹。
3.考核激励不完善。专职纪检委员评先评优、职务提升等机制不完善,没有细化相关考核措施,不利于激活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二)子公司党组织重视不够,同级监督难以开展
1.认识存在偏差。有的二级子公司党委对纪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专职纪检委员发现的问题置若罔闻,不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有的子公司党支部安排专职纪检委员代管支部、工会等工作,“三转”不到位,专职纪检委员专而不“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2.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二级子公司党支部打压排挤专职纪检委员,处处设限,不支持开展监督工作。个别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研究“三重一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亲自上阵、大包大办,专职纪检委员失去“存在感”,监督作用无从谈起,导致缺位。
3.部分子公司结构复杂。部分子公司为混合所有制公司,由多家民营企业参股,经营班子中非党员人数占比较高,监管困难。股东方派驻人员大多为非党员,对党的领导认识不足,不愿意接受监督、害怕被监督的思想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给监督工作带来阻力,造成同级监督乏力。
(三)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监督质量效果不明显
1.发现问题能力不足。专职纪检委员直接反映或提供的问题线索只占国企信访举报总量的极少数,个别专职纪检委员身兼数职,经常被抽调参加企业巡察等专项工作,工作精力分散。加之专业素养不够过硬,发现问题浅表化。
2.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开展监督采用察看现场、翻阅台账、参加会议等形式,在当前违规违纪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很难把握问题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充分发挥专职纪检委员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抓实国有企业党委层面“三个建设”
1.抓好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正负面清单和专职纪检委员管理、薪酬、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厘清权责界限,督促专职纪检委员提高履职的有效性和主动性。
2.抓好组织建设。严把专职纪检委员选人关、入口关,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商请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提名考察,人事关系纳入国有企业党委统一管理,实行派驻制,按相同职级设置统一薪酬待遇。积极争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专职纪检委员履职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定期请示报告、述责述廉、轮岗交流等有效机制,增强工作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3.抓好能力建设。组织专职纪检委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运用专题讲座、研讨座谈、廉政教育基地实践学习、跟班学习、参与巡视巡察、专项监督等方式,全面提升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区域联合监督执纪机制,统筹专职纪检委员监督力量,发挥联合监督质效。
(二)创造子公司党组织“三个条件”
1.创造“想”干的条件。主动为专职纪检委员赋权强能,做好纪检监察正面宣传,每年向国有企业党委书面汇报履职情况,增强监督底气。通过主动邀请专职纪检委员参与评优评奖、采购、招投标监督等,努力营造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2.创造“会”干的条件。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开展业务指导,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判提醒,督促财务、法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全力支持配合专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凝聚监督合力。
3.创造“敢”干的条件。子公司党组织要敢于站台、撑腰鼓劲,要大胆选用能力强、业绩优的专职纪检委员,子公司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三转”要求,全力支持和指导专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营造“敢”干的氛围。
(三)增强专职纪检委员“四个意识”
1.学习意识。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要对各项规章制度了然于胸,以便更好地开展纪检工作。
2.责任意识。专职纪检委员发现问题和报告问题,认真协助党组织做好监督等各项工作任务。
3.大局意识。专职纪检委员要增强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大局意识,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4.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防止“灯下黑”,时时处处体现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来源 贵州法治报
作者 陈霄樾
编辑 曹吟秋
二审 张谌
三审 黄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