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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亿元收购标的业绩严重不达标,缺口超3亿元,康隆达追讨1.16亿元补偿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2 20:43:00    

7月2日晚间,康隆达(603665)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董爱华、李锦萍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2年9月,康隆达与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成管理)、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亿源锂)、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成锂业)、董爱华、李锦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康隆达以21200万元分别向天成管理、亿源锂收购其所持有的天成锂业11.31%、6.36%的股权。

天成管理、亿源锂承诺天成锂业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00万元、20000万元和21000万元(累计5.9亿元)。若天成锂业在2022-2024年累计3个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3年承诺净利润目标,天成管理、亿源锂应在接到康隆达通知后的30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公司予以补偿。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天成锂业2022-2024年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26667.76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净利润。康隆达已于4月26日发出业绩补偿通知,并于6月6日进行催告。截至目前,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浙江证监局指出,天成管理、亿源锂作为业绩承诺方,天成锂业、董爱华及李锦萍作为连带责任担保方,在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五条所述违反承诺情形。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天成管理、亿源锂、天成锂业、董爱华、李锦萍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据康隆达6月6日发布的《关于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业绩承诺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的30日内向上市公司补偿现金共计11617.69万元。公司已于5月26日分别收到天成管理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64万元和亿源锂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36万元,合计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100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2日收盘,康隆达涨0.83%报25.51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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