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可能需要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钱,这就是金融借款。那么,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有什么区别呢?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小张是一名创业者,为了开办自己的公司,他向银行申请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并按照约定的年利率8%支付利息。
同时,他也向自己的朋友小王借了5万元,并约定每月还款5000元,不收取利息。小张的公司运营不顺,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和小王都催促小张还钱,小张陷入困境。
根据小张提供的证据,包括《贷款合同》、《还款计划》、《银行流水记录》等,法院认定小张与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关系,并且已经逾期未还本金和利息。
同时,根据小王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法院认定小张与小王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并且已经逾期未还本金。
银行是否可以要求小张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并追加罚息。小王是否可以要求小张支付逾期利息,并追加违约金。
银行可以要求小张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并追加罚息。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本金或者支付利息的,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外,贷款人还可以要求其支付罚息”。
这是国家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和保护金融机构权益而设立的特殊规定,体现了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和信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等,违反这些规定,拖欠或者拒绝偿还金融借款。否则,将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张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根据《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小张应当在每月的10号还款10000元,并按照年利率8%支付利息。
根据《银行流水记录》,小张已经逾期未还本金和利息。因此,银行有权要求小张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并追加罚息。具体而言,小张应当支付以下三项费用:
本金:即小张借款的10万元,应当一次性归还给银行。利息:即小张按照年利率8%计算的借款利息,应当按月支付给银行。根据《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小张每月应当支付666.67元的利息,共计8000元。
罚息:即小张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给银行。根据《贷款合同》和《银行流水记录》,小张已经逾期3个月,共计90天。小张应当支付6000元的罚息(10万元×24%÷360天×90天)。
因此,银行的主张是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小王可以要求小张支付逾期利息,并追加违约金。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体现了对民间借贷的认可和鼓励。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行为,都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根据《借条》和《转账凭证》,小王向小张出借了5万元,并约定每月还款5000元,不收取利息。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小王多次催促小张还钱,但小张一直拖延或者拒绝。因此,小王与小张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并且小张已经逾期未还本金。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定逾期利率,又未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主张的逾期利息; (二)既未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了利息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借贷双方的实际情况,参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确定逾期利率; (三)约定逾期利率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借贷双方的实际情况,参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确定逾期利率。”
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行为,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或者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否则,将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借条》并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或者利息。因此,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第一项,小王不能要求小张支付逾期利息。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小王没有其他的救济方式。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借贷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实际发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大小确定。”
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行为,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否则,将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