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一女子陶某为赚取好处费,应网友要求,提供银行卡接收转账,后将收到的钱款帮忙代购黄金并邮寄,最终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洗钱工具人”,身陷囹圄。近日,经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南城县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决陶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2024年7月,陶某父亲在南城县有一